• 首页
  • 关于丰礼
  • 通讯研究
  • 专业人员
  • 联系我们
ꀅ 简体中文
  • 简体中文
  • English

出口企业识别出口管制两用物项的重要性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体系,国家对两用物项等管制物项的出口实行严格的许可管理制度。行政监管部门对相关领域的执法活动日趋常态化与严格,部分出口企业因未能准确识别其出口货物是否属于管制物项,继而未履行法定的许可申请义务,已面临行政处罚,对企业经营信誉与经济效益造成直接影响。

 

近期,前海海关对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经海关稽查发现,该公司于2024年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钛饼中,有4块钛饼属于两用物项,但当事人在出口时未按规定向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申领出口许可证。尽管涉案货物价值仅为人民币874.78元,且当事人具有配合调查、认错认罚等减轻处罚情节,前海海关最终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该公司科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对于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的管制物项,出口经营者必须向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申请许可。此外,即便是不在清单内的物项,若出口经营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可能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被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或恐怖主义目的等风险时,同样负有主动申请许可的法定义务。

 

因此,准确识别拟出口货物是否属于两用物项,是出口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避免法律风险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为切实防范风险,避免因识别失误或延迟导致出口受阻乃至行政处罚,建议出口企业尽早主动识别出口货物并配合海关核查。

 

1.利用官方数据库进行自我初步鉴别:企业应主动、定期访问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发布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及相关数据库。以上述处罚案件为例,如果出口钛饼,则可以在商务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数据库”中检索“钛合金”,管制范围明确包括符合“极限抗拉强度能够在20℃下达到900MPa或更高”以及“外径大于75mm的管材或圆柱形实心棒材(包括锻件)”等具体技术指标的钛合金。如果清单列明了技术参数,一定要逐项对比,并注意各参数之间“且”和“或”的关系。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海关编号与两用物项的判定没有必然联系,关键是判断物项是否属于某管制编码。管制编码不同的物项,海关商品编号也有可能完全相同。

 

2.通过官方平台提交咨询函获取权威判断:对于经自我鉴别后仍无法确定或产品技术参数与管制标准存在模糊地带的物项,企业切忌心存侥幸或自行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出口经营者无法确定拟出口物项是否属于管制物项时,有权向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提出咨询,管理部门负有及时答复的义务。但需注意,法律没有设置答复时间限制,实践中有可能等待较长时间,因此企业若需要通过咨询方式识别物项,应尽早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提交书面咨询函,在函中清晰列明疑似管制物项的商品编码、拟出口物项的详细技术参数、生产工艺等信息,并与已知的管制标准进行对比说明,以便主管部门专家作出准确判断。

 

商务部出具的官方答复函是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证明,在后续海关执法中可作为已尽审慎义务的证据。答复函自答复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但需要注意的是,答复函的作出依据是企业在线上传的电子图片和资料,如果报关时海关发现出口实物与答复函依据的图片差异较大,那么答复函很可能会失去本应有的作用。所以需要尽量确保出口货物实物与在线咨询时上传的图片一致。

 

3.海关通关环节的被动鉴别程序:在报关时,海关关员有权对申报货物是否可能属于出口管制范围提出质疑,并可要求发货人补充提供技术资料等。对于疑难情况,海关可启动程序将货物资料移交商务部门组织鉴别。此过程耗时较长,很可能导致货物滞留港口,产生滞箱费、仓储费等额外成本,并严重影响贸易履约效率。最终若被认定为管制物项且企业无证出口,仍将面临前述行政处罚。因此,如果能够通过前两种方式准确识别,从而避免海关质疑,对于企业的出口是比较理想的高效情形。

 

2026-04-07 09:00
넳 넲
首页  ꄲ  出口企业识别出口管制两用物项的重要性
版权所有 © 北京丰礼律师事务所
 本网站由阿里云提供云计算及安全服务
本网站支持 IPv6
 本网站由阿里云提供云计算及安全服务
本网站支持 IPv6
 本网站由阿里云提供云计算及安全服务
本网站支持 IPv6
 本网站由阿里云提供云计算及安全服务
本网站支持 IPv6